数千首歌曲下架KTV,众矢之的音集协
2、未向音集协交费但主动删歌的每首侵权歌曲赔偿300元。经营者未向音集协交费,但点唱系统来源合法,且被起诉后主动删除了歌曲。对此类经营者,法院判令这类经营者按每首侵权歌曲300元的标准,向个体权利人赔偿损失。 3、既未向音集协交费又不应诉删歌的,每首侵权歌曲赔偿1000元。这类经营者既没有向音集协交费,个体权利人起诉后,非但不出庭应诉,连诉讼材料都不接收,也不删除侵权歌曲。 问题就出在司法程序上。2006年国家版权局规定,将收取卡拉OK每包间一小时12元的歌曲版权使用费,该费用由音集协代为收取,收取后再按比例返还给相关受益人。之后因各地区的消费水平、经济发达程度不一样,“12元”这一数据被调为最高标准。各地区收费情况也不一样。因此导致各地法院在判此类案件时,使用的是判例法。 2009年各地区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收取标准,之后有所降低,周亚平称“是市场选择的结果” 像广东天河区法院、白云区法院都是一首歌判赔1500元。周亚平给河豚君算了一笔账:个体权利人如果在广东打官司,一首歌能赔1500元,一个案子诉100首歌,获赔15万,告一千个KTV场所是多少钱?就是1.5亿。这如果是音集协的会员,最后分到的肯定到不了这么多。“所以会有人选择退出,自己去打官司。” 四 相比于上述几方的硬气,被收钱的KTV却胆小许多。 音集协的一纸文件,要求凡是音集协会员的KTV终端营业场所,需在10月31日前删除指定的6000多首冷门歌曲,其中包括蔡琴的《恰似你的温柔》(丰华唱片股份有限公司版本)、陈奕迅《K歌之王》《十年》(英皇娱乐(香港)有限公司版本)、信乐团《死了都要爱》《离歌》《海阔天空》(爱贝克思股份有限公司版本)、邓紫棋的《泡沫》(丰华唱片股份有限公司版本)等。 娱乐资本论向KTV从业者咨询相关情况时,他们吐槽说“《K歌之王》都下架了,大家来了还点什么歌,唱什么歌”。当河豚君试图问更多关于天合收版权费的事情,他们只是含糊表示“方式方法很多,大多按包(间)收费”。而且多数KTV仍处于观望的态度,“音集协和天合不是在闹纠纷吗?我们再等等。当然,下架这么多歌,对我们肯定是有影响的”。 可是,音集协也觉得很冤枉,“纵然知道下架歌曲会给消费者带来不便,但是面临侵权的法律责任和曲库基数的减少的不便的两难选择,我们肯定选择避免侵权,今天要求删歌,是为了唤醒市场保护版权的意识,为了明天我们的版权市场能够更健康有序的发展;今天我们大踏步的后退,是为了明天大踏步的前进”。周亚平说。 周亚平向河豚君解释说,音集协这次要求下架的,是针对依法给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缴纳使用费的KTV场所,是为了避免他们面临侵权的法律风险和责任。而不是针对那些没有给集体管理组织缴费的KTV场所,因为没有给集体管理组织缴费的场所不止这6000首歌曲侵权,他的整个曲库都侵权,他面临的是全部曲库都是非法的。 到此,我们不禁要问,未来的音像版权市场真的会越来越好吗?音集协一旦与天合解约成功,谁来收KTV的版权费?音集协说的“下一步将依靠平台建立更透明的授权收费和分配体系”什么时候能实现? 是会有一段混沌期,还是无缝衔接。我们不知道。但是,很显然,音像版权行业要变天了。 更多精彩内容,关注钛媒体微信号(ID:taimeiti),或者下载钛媒体Ap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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